一、遗产继承共同原告有何规定
遗产继承诉讼中的共同原告的规定是什么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对遗产继承有以下新的明确规定:
首先,自然人有权通过订立遗嘱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予给国家、集体机构或在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组织以及个人。
其次,在特殊情况下,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离世,则由该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为行使继承权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
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。
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。
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。
二、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有何规定?
遗产继承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,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。但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,不得再提起诉讼。诉讼时效期间可以中止、中断,从中止、中断的原因消除之日起,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。例如,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,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,诉讼时效中止。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,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。又如,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,诉讼时效中断。从中断、有关程序终结时起,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。
三、遗产继承共同原告的法律规定是什么
遗产继承共同原告是指在遗产继承纠纷中,多个原告共同提起诉讼的情形。法律规定,当多个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等问题存在争议,且有共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对遗产继承有以下新的明确规定:首先,自然人有权通过订立遗嘱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予给国家、集体机构或在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组织以及个人。其次,在特殊情况下,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离世,则由该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为行使继承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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